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主管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部门,为副处级单位;下设9个职能科室,下辖5个交警大队,为正科级建制。
一、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(值班电话:0594-2292347、0594-2292939)
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主管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道路安全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、建议修订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政策规定,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部署、监督和考评。依法对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行宏观指导,指导各县(区)交通事故业务开展,协助处理特大交通事故。
(二)负责组织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。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、技术装备的可行性论证以及交通安全技术鉴定、监督管理工作。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。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时期存在的问题,组织调研,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。
(三)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、规定,研究草拟本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的规范性文件。依法对全市车管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、监督。负责办理上报全市进口机动车辆申领牌证的资格审核及批准工作。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有关牌、证、表、章、卡的监制和核发。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,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的设立进行统一规划、布局,并对检测站工作进行监督;负责组织对检测站的检测设备进行技术标定工作。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管理;负责机动车考试员培训发证及驾驶员有关证、卡、表的制作发放。负责规划驾驶员考试场的设置、布局。
(四)负责市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各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管理经费审核、审计、预算,内外资金收支预算、使用、分配和装备器材规划、订购、配发及被服管理、发放、无线电通讯组网等。
(五)承担全市等级警卫任务中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部署,保障道路安全、畅通。
(六)参与城市建设、道路交通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。
(七)负责交警支队机关、直属大队队伍建设;负责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和民警思想政治教育、培训。
二、内设机关科室
根据上述职责,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9个职能科室,为正科级。
(一)综合大队: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机要保密、效能、档案等工作。
(二)队伍管理大队:负责党建、党风廉政、政工、督察、投诉办理等工作。
(三)警务保障大队:负责基建、装备、财务、后勤管理等工作。
(四)交通指挥中心:负责交通指挥调度工作,警情指令流转处置、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纠等工作。
(五)交通指挥与秩序管理大队:负责交通指挥调度、交通秩序管理、交通违法处理、交通安保等工作。
(六)交通事故调查预防大队:负责交通安全形势调查分析、事故预防、案件复核、道安办等工作。
(七)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大队:负责辖区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工作。
(八)法制宣传大队:负责法制、宣传等工作。
(九)交通科技与设施建设大队:负责交通科技与设施、信息网络等工作。
三、下辖各直属交警大队
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辖5个直属交警大队,分别为直属一大队(荔城分局交警大队)、直属二大队(城厢分局交警大队)、直属三大队(涵江分局交警大队)、直属四大队(秀屿分局交警大队)和直属五大队(北岸分局交警大队)。其主要职责:负责辖区交通道路安全畅通工作,查纠各类交通违法,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保卫工作;协助负责辖区内等级警卫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;负责辖区机动车辆管理工作;按照权限负责注册、过户、转出、转入、变更,发放机动车号牌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负责辖区车辆户籍档案管理、年度检验等工作;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鉴定的工作,监督、管理机动车安全检测站(线)。负责机动车驾驶人申报资格审查及按权限进行考试、核发证照和机动车驾驶人技术档案的管理。按照权限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受理、换证、补证、转户、转籍、注销以及在外地申请学习驾驶员的查询等业务工作。按照权限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员的理论考试、场内考试、实际道路考试工作;负责各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;组织治理各辖区道路“三乱”工作;负责处理辖区道路交通的突发性事件;做好现场处置、保护、疏导、协调等工作;完成上级下达的阶段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;负责各辖区交通标志、标线、停车场等安全设施的管理,及时收集道路交通的有关数据材料,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有效数据。
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路719号(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大队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霞林村89号)。邮编:351100